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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社会学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面试名单


2017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按照面试资格要求参加面试,本通知所附名单中的考生可参加面试,请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参加面试。

一、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两门专业课均在60分以上。同等学力申请者加试科目60分及格。

二、面试要求
1、申请人应对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申报虚假材料或有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学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2、须携带身份证、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应提供身份证、学生证,面试前验证。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核查要求:

1   持国(境)内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还应提供学历学位的认证件。

3、核查考生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参加20171月进行的PKU-GATE和小语种考试的考生,不用提供该次考试的成绩证明,以系统数据为准)。

4、港澳地区申请者,须同时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或澳门地区只有永久居民才符合报考条件,非永久居民不符合报考条件)。

三、面试程序
1、面试人需提前20分钟到面试地点抽取序号,按照序号顺序参加面试。
2、专家面试组5位以上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专家面试组成员按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初取。
3、面试人应向专家面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组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和考试,具体面试内容以面试组当日考查为准。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100分计算,根据公布的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初取规则
1、以专业方向(导师)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序(面试不及格考生不参加排序)依次初取。初取结果以上报北大研究生院获批的名单为准,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主页将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2、请认真查看复试时间安排以及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并且于415日之前反馈信息至yuxp@pku.edu.cn,告知您是否能够准时参加,并附有效联系方式,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职攻读博士的考生需面试前通过邮件告知社会学系。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2017412

附件:社会学系2017年博士研究生面试名单和面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