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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社会学系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2025年继续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为规范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的相关工作,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系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材料,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出优秀的博士研究生。

大陆考生请按照本说明的要求报名并提交材料,港澳台和留学生考生请参照相关简章要求报名并提交材料。大陆考生、港澳台考生和留学生考生的考核时间、内容、办法一致。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申请人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10119:00-12617:00

报名网站:北大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200元,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或报名截止后,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提交报名材料

网报成功后,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须在2024121612:00前向社会学系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提交明细如下:

1)北京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确认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本科毕业院校和硕士毕业(或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参加复试时应提交全文)、已发表或已被接收的论文复印件(已接收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须提供接收函复印件)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专家本人亲笔签名、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具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及以上职称,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有效期内的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英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91日起向前推算)。考生须提交以下英语水平证明之一:

TOEFLIBT95分及以上(202391日以后参加考试);

GRE 305分及以上(202091日以后参加考试);

GMAT 600分及以上(202091日以后参加考试);

英语六级530分及以上(202091日以后参加考试);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成绩合格(202091日以后参加考试

)雅思(A类)6.5分及以上(202391日以后参加考试);

)在母语或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的学习并获得学位(202091日以后获得);

9)申请书:每位申请者只能申报本系的一个专业、一个方向和一个导师,并填写是否同意调剂报考导师,其中需要明确提出拟申请的专业和研究方向,请自行书写并本人签字;

10)申请人的博士研读计划(包括申请人拟从事研究的主题、该主题在本学科领域中的重要意义、申请人对该主题已经进行的研究、申请人拟在攻读博士期间从事的研究,以及研究可能实现的创新等内容),请按照括号内的说明自行书写并本人签字。

注:上述申请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申请材料不合格,不能进入初审。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回。纸质版申请材料信息必须与网上申请信息完全一致,不一致者视为无效报名。

材料寄送说明:

1)请将上述10项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用燕尾夹固定,装入档案袋内,请确认材料齐全后再寄送,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

2)在档案袋封面注明以下信息:考生姓名、电话号码、申请专业和研究方向、申请导师。

3)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理科五号楼北京大学社会学系204室,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收),电话:010-62751675

4)申请人请用EMS快递寄送(校内同学可以本人送达),并注明博士申请材料。请自行检查材料的真实性,纸质材料有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5)材料以寄达时间为准,逾期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仅在网上报名,未寄送或未按时寄送材料者,或只寄送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或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四、考核与评价

考核与评价分为初审和复试两个阶段,由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

(一)初审

1.由社会学系博士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招生专家组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

2.外语能力审查:申请人必须满足上述外语要求中的一项。

3.学术能力审查:由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重点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和人品素养,综合外语水平、硕士期间成绩、发表学术成果、获奖等各种条件筛选出优秀考生,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匿名投票表决,最终产生进入复试阶段的名单。

(二)复试

复试时间预计为20253月中下旬,复试方式、具体复试细则请关注社会学系网站的通知。申请人应当在本系公布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未能按照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弃权。

进入复试名单后,考生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本系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本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考生须按照本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以同等学力申请的人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社会学系成立各专业/学科招生专家组,对进入复试阶段的申请人的科学素养、专业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及协作精神等进行全面考核。

五、录取

1.复试成绩由各专业/学科招生专家组成员分别给分后取平均值,满分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按照专业分成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两个录取序列,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2.由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

3.审查无误后,由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人选;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在社会学系网站主页上公示10个工作日。

4. 专业间不进行调剂。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违规处理

1.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他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校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社会学系将通过网站(网址:www.shehui.pku.edu.cn)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申请人对院系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九、其他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其他事项按学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系网站有关导师的介绍。

3.若上级部门在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社会学系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4.社会学系招生说明的内容均由社会学系解释。

十、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1675

电子邮件:yuxp@pku.edu.cn

社会学系网址:www.shehui.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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